公司治理
委员会
审计委员会
本委员会之运作以下列事项之监督为主要目的:
- 一、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
- 二、签证会计师之选(解)任及其能力资格、独立性与绩效
- 三、公司内部控制之有效实施
- 四、公司遵循相关法令及规则
- 五、公司存在或潜在风险之管理

委员会名单:
| 职称 | 姓名 | 专业资格与经验(注1) | 独立性情形(注2) |
|---|---|---|---|
| 独立董事 | 薛守宏 | 辅仁大学会计系;宏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、光宇学校财团法人监察人、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 |
为独立董事,符合独立性情形,包括但不限于本人、配偶、二亲等以内亲属未担任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之董事、监察人或受雇人;未持有公司股份数;未担任与本公司有特定关系公司1P之董 事、监察人或受雇人;未担任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商务、法务、财务、会计等服务所取得之报酬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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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独立董事 | 王玉龄 | 法国巴黎国家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历史与影像学系博士候选学位;蔚龙艺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|
为独立董事,符合独立性情形,包括但不限于本人、配偶、二亲等以内亲属未担任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之董事、监察人或受雇人;未持有公司股份数;未担任与本公司有特定关系公司1P之董 事、监察人或受雇人;未担任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商务、法务、财务、会计等服务所取得之报酬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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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独立董事 | 张倍铨 |
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LL.M.;C&C Law Offices PLLC律师、ABA Free Legal Answers,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律师、执和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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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独立董事,符合独立性情形,包括但不限于本人、配偶、二亲等以内亲属未担任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之董事、监察人或受雇人;未持有公司股份数;未担任与本公司有特定关系公司1P之董 事、监察人或受雇人;未担任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商务、法务、财务、会计等服务所取得之报酬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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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形
薪酬委员会
薪酬委员会之职能,系以专业客观之地位,就本公司董事、监察人及经理人之薪资报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评估,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,以供其决策之参考。
依据正凌精密薪酬委员会组织章程,本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三人,由董事会决议委任。
薪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,有关本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形及每位委员的出席率,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。
委员会成员:
- 一、本公司之薪资报酬委员会于101年02月10日成立,委员计 3 人
- 二、本届委员任期:109年08月05日至112年06月11日。
| 职称 | 姓名 | 专业资格与经验(注1) | 独立性情形(注2) |
|---|---|---|---|
| 独立董事 | 薛守宏 | 辅仁大学会计系;宏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、光宇学校财团法人监察人、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 |
为独立董事,符合独立性情形,包括但不限于本人、配偶、二亲等以内亲属未担任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之董事、监察人或受雇人;未持有公司股份数;未担任与本公司有特定关系公司1P之董 事、监察人或受雇人;未担任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商务、法务、财务、会计等服务所取得之报酬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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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独立董事 | 王玉龄 | 法国巴黎国家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历史与影像学系博士候选学位;蔚龙艺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|
为独立董事,符合独立性情形,包括但不限于本人、配偶、二亲等以内亲属未担任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之董事、监察人或受雇人;未持有公司股份数;未担任与本公司有特定关系公司1P之董 事、监察人或受雇人;未担任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商务、法务、财务、会计等服务所取得之报酬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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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独立董事 | 张倍铨 |
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LL.M.;C&C Law Offices PLLC律师、ABA Free Legal Answers,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律师、执和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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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独立董事,符合独立性情形,包括但不限于本人、配偶、二亲等以内亲属未担任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之董事、监察人或受雇人;未持有公司股份数;未担任与本公司有特定关系公司1P之董 事、监察人或受雇人;未担任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关系企业商务、法务、财务、会计等服务所取得之报酬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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